全国服务热线 13290292093

EAST易事特蓄电池NP7.5-12 12V7.5AH电源出售

发布:2020-12-14 11:33,更新:2024-05-17 08:00

EAST易事特蓄电池NP7.5-12 12V7.5AH电源出售

EAST易事特蓄电池NP7.5-12 12V7.5AH电源出售


通讯基站用易事特蓄电池运用注意事项

一、基站频频停电、停电时刻长、停电时刻无规则,使蓄电池频频充放电,是形成蓄电池容量下降过快和运用寿数缩短的一个主要原因。

12-12.jpg

依据对基站报废蓄电池解剖情况来看,导致蓄电池寿数停止的原因在于蓄电池负极板的硫酸盐化,这是蓄电池前期容量衰竭(PCL)的一种典型现象。形成蓄电池负极板发作硫酸盐化的原因或许有以下两个方面:

1)基站停电频次过高,停电数次,乃至接连停电数天,使基站蓄电池在放电后没有足够电的情况下又放电,蓄电池呈现欠充。如接连屡次发作欠充,将形成蓄电池容量累积性亏本,则该基站的蓄电池容量将在较短时刻内下降,其运用寿数将较快停止。蓄电池容量下降的速度与该基站蓄电池接连欠充的次数成必定的正比联系。形成蓄电池容量下降的内涵原因在于,电池放电后在未足够电的情况下又放电,正、负极在放电后生成的硫酸铅未能别离彻底康复成二氧化铅和金属铅的情况下,正、负极板又放电,使蓄电池发作欠充,接连屡次欠充,使负极板逐渐硫酸盐化,发作不可逆转的结晶硫酸铅,特别是在蓄电池处于深度过放电的情况下,蓄电池负极板的硫酸盐化将更严峻,硫酸盐化的速度将更快,形成负极板外表被屏蔽,其功用逐渐下降直至失效,导致蓄电池运用寿数下降直至停止。从现有基站蓄电池实践运用情况剖析,蓄电池发作累计欠充或许性是存在的。别的,蓄电池虽存在屡次欠充,但二次欠充或屡次欠充不是有规则接连发作的,电池发作累计欠充或许性及概率有多大,有待进一步断定。

2)别的一个观念,形成基站蓄电池容量下降、运用寿数缩短的主要原因是由蓄电池负极板硫酸化引起的,蓄电池累计欠充将导致负极板硫酸化外,蓄电池充放电循环次数添加或必定时刻内充放电循环过度频频是否也将导致负极板硫酸化,或许是导致负极板硫酸化的一个重要要素。

12-24.jpg

当然形成蓄电池负极板硫酸化原因除上述原因外还有多种要素,如电解液或玻璃纤维棉杂质超支,使电池自放电速率加速。浮充或均衡电压过低,使部分硫酸铅晶体不能被溶解。常常放电过量或常常小电流深放电,使蓄电池初期充电功率下降。电池作业环境温度过高,杂质离子更为活泼,加速电池自放电。

依据现在电池生产厂家的规划、生产工艺及技术水平,形成基站蓄电池负极板硫酸化主要原因不在于产品质量,因在蓄电池正常运用情况下,蓄电池负极板硫酸化的时刻较长,然后形成蓄电池容量难以康复。别的从运用情况剖析,不同生产厂家,不论进口或国产电池,都存在该问题。所以形成基站蓄电池负极板硫酸化的主要原因在基站频频停电,常常过放电和小电流的深度过放电,形成蓄电池欠充,欠充接连屡次的发作,形成蓄电池累计欠充,基站充放电循环次数过度频频,然后形成负极板不可逆转的硫酸化。负极板的硫酸化是现在影响基站蓄电池容量下降,运用寿数缩短的主要原因所在。

二、基站停电后,蓄电池放电至停止电压,未及时进行补充电,也将导致电池容量下降和运用寿数缩短。

12-38.JPG

因为部分基站地处市郊或偏远山村等地,市电供给状况较差,市电停电的次数多且停电时刻较长,往往一旦市电停电后,蓄电池放电至停止电压,市电还未康复,这样一方面或许形成蓄电池过放电,另一方面电池放电后又不能得到及时补充电,依据相关材料表明,电池放电后如不能及时进行补充电,将使蓄电池容量逐渐下降,通过几回循环后,蓄电池运用寿数将显着缩短。

EAST易事特蓄电池NP7.5-12 12V7.5AH电源出售

所谓模块化过程,就是把UPS冗余并机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按照“模块化特征”要求进行重新组合、集成,并在物理结构上做到可拔插安装修复。根据特征的要求,在UPS冗余并机系统的模块化过程中,应掌握两个原则:

  

  (1)应将系统中的重要环节和故障率相对高的环节在物理结构上组成独立的模块,以达到通过冗余配置提高可靠性和可快速插拔修复的目的。

  

  (2)组成的模块应是“具有定义明确的独立功能和可独立运行的单元'在结构上可进行重组,使其可“整体安装、拆卸、更换、移动'并尽可能把相同的单元做“冗余并机”配置。

  12-65.JPG

  UPS冗余并机系统向模块化转变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的演变过程,这个过程实际上是模块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过程。随着技术的逐渐成熟和模块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性能也不断提高和完善。

严禁对电池组过电流充电,因为过电流充电容易造成电池内部的正、负极板弯曲,板表面的活性物质脱落,造成蓄电池可供使用容量下降,以致损坏蓄电池。

联系方式

  •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银座万虹广场1001-5号
  • 邮编:250201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营销部经理:刘光国
  • 手机:13290292093
  • 微信:13290292093
  • QQ:2177117298
  • Email:2177117298@qq.com